协调发展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国“十三五”时期发展的既定目标。“小康”讲的是发展水平,“全面”讲的是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
这不仅要求“总量增长”,而且要求“人均增长”;不仅要求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全民覆盖,而且要求发展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因而,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必然要求强化发展的协调性。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从我市来讲,“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我市也将和全国、全区一样实现小康目标。与此同时,不仅全市城乡群众平均生活水平要达到小康,而且要让低收入群众普遍享受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不仅经济发展水平要达到小康,而且生态环境质量也要达到小康;不仅市域范围要达到小康,而且旗县和村镇也要达到相应的小康水平。
目前,我市在小康进程中还存在个别短板,需要在“十三五”期间加大工作力度,补足短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就意味着,我市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的发展理念要求,围绕2020年既定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小康社会的建设,以增强人民幸福感和感受度为指引,强化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文化和城市治理的协调发展。
一是要推进我市与区域的协调发展。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战略,主动融入中俄蒙经济走廊。深化与周边区域合作,加强与京津冀、环渤海、东部沿海等地区在资金、人才、科技、信息等要素的对接共享、协作配合。推动呼包银榆经济区合作发展,努力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
二是要推进城市功能的完善和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三是要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