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基层所站规范化建设
我们依照《行政许可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基层所站规范化建设。一是制定了系统基层所站规范化标准》,按照“好班子、好队伍、好制度、好教学”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职工思想的实际,因校制宜,积极探索,整体推进,努力实现基层所站行风建设工作“有组织、有制度、有阵地、有活动”的“四有”目标。二是对基层所站规范化建设进行督导检查。我们要求各基层所站对照《教育系统基层所站规范化标准》先进行自查,自查认为达标后向教育局申请复查。这样使教育系统的基层所站逐渐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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