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毒校服”事件频发,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的危害着青少年及幼儿的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学生服采购程序,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已迫在眉睫。为此国家质监总局下发了《纤维制品监督管理办法》,用法律规范的形式明确学生服使用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明确了“双送检”程序,与教育局形成双向汇报制度,从而使学生服采购工作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为了贯彻落实宣传到位,5月份,我市质监、工商、教育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服使用情况和质量把关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共检查两县三区中小学15所,幼儿园5所。在检查这些学校采购使用把关情况的同时,及时把我们购买的200本《纤维制品监督管理办法》发放讲解,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多数学校存在的质量把关不到位问题进行了指正,明确了今后采购程序,为下一步杜绝“毒校服”事件在我市的发生进一步夯实基础。我所将继续为尽快建立学生服质量安全保障系统献力献策,为纤检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民生做出更大贡献。
(3)积极参加外部培训活动,加强内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积极参加外部培训。全体在职人员参加省局3月22日-25日举办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内审员培训,4月26日全员参加《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议,5月底参加国家级实验室间比对实验,9月9日参加全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暨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班,10月10日参加《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落实情况交流暨河南纤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研讨会,12月参加中纤局组织的2018年感官检验技术人员培训,这些培训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二是大力加强内部教育培训。所内制定了详细可操作的全年培训方案,每周按计划组织政治思想教育、法律法规执法培训及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十)开展多样宣传服务工作,树立纤检“形象力”
(1)积极开展3.15宣传服务活动
3月15日,我所积极配合参加市局组织的3.15活动,在新世纪广场设立服务台,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向市民讲解服装检验知识,接受咨询超过200人次。
(2)积极开展纤检便民宣传服务活动
我所每年要组织“阳光纤检进社区”、“阳光纤检进学校”等宣传服务活动。今年10月我所组织人员到我市森林半岛小区开展了“阳光纤检进社区”宣传服务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为社区居民耐心讲解絮用纤维制品及其他纺织品服装的辨别方法和选购时要注意的问题,详细解答民众关心的“黑心棉”问题,通过“一问、二看、三摸、四闻”的检查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絮用纤维制品便捷检验服务,并提供纺织品免费检验服务。活动吸引120余人次参加,接受现场咨询50余人次,发放宣传页300余份。通过本次“阳光纤检进社区”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宣传了有关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法律法规以及鉴别“黑心棉”的常识,并初步掌握了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现状,进一步引导人民群众理性安全消费,大力提升社会公众对纤维制品质量状况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3)借助媒体宣传力量,更好服务民众
一是借助市局在《淇河晨报》开辟的“质量在身边”专栏,发表2篇絮用纤维制品及服装检验方面的常识宣传材料,旨在普及纤维制品及服装检验方面的质量知识,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二是参加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焦局长将我所职能、检验检测能力、如何开展服务及识假辩假常识向公众进行了介绍,进一步树立了质监纤检形象。
二、存在不足
一年来,我所的各项工作稳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益于上级党组织的正确带领,得益于我所全体党员同志的共同努力,但与此同时,作为我所的领导班子集体也清醒的看到领导班子集体还有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