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廉洁自律,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作为教育系统的主要负责人,我坚持在教育系统内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纪委、监察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组织和监督检查,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职,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对系统内各学校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和督查责任。多年来,我们不断加强党风廉政的制度化建设,结合教育系统特点,健全制度,层层负责,抓好落实。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领导班子较好地贯彻了国家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班子成员较好地执行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完成了党风廉政责任目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勤政廉洁、身正垂范是我对自己的长期要求。多年来,我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始终注意检点自己,坚持做到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一年来,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没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没有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没有违规投资证券和期货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规定的行为;没有以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的价格买卖商品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没有利用职务和影响收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没有为本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严格执行配偶、子女从业规定,没有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或利用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过生日、子女升学、参军等名义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从不赌博,工作日中午不饮酒,没有利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行为;没有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教育局机关没有超标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礼品礼金登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视和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经常对他们进行勤政廉政教育。
三、坚持学以致用,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多年的工作经历使我深深感到,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才能做出正确决策,有效履行职责。
学习内容上,我坚持重点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报告、《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法规条例;订阅《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上海教育》等教育类报刊杂志,认真研读,及时了解教育发展改革最新动态。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学习形式上,我坚持将个人自学与参加组织培训相结合;坚持局党委中心组和机关政治学习制度;坚持调查研究,赴英国等地学习考察,汲取先进经验,完成读书笔记2万余字。学习绩效上,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实践能力、决策能力和统筹能力。通过边工作、边学习、边思考,完成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3篇。此外,我重视机关学风建设,在组织好每月一次的学习活动外,还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各种级别的培训,赴先进地区考察教育现代化建设。
四、坚持依法治教,推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
坚持依法治教是我对自己和全系统干部职工的要求。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普法活动,组织和参加班子中心组学法、法律培训考试活动,成绩良好。二是依法决策。在领导方式上,我坚持民主集中制,大事集体讨论,小事公开透明,在晋职、招录、及建设工程招标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程序操作,没有出现因违背法律法规,造成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决策。在部门管理上,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在教育局机关形成了踏踏实实干工作,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依法行政。对教育局行政执法的内容和流程进行公示宣传,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全年没有出现行政纷争、行政诉讼案件、复议案件和信访事件,没有执法投诉被确认为不作为、乱作为,并受到处理的案件。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领导的期望和社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工作上,虽然能认真履行职责,但是创新的方法还不够多;在学习上,虽然能做到长期坚持,但是也还存在因工作忙而缩短学习时间的现象,思考的深度、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在上级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进一步努力学习、务实工作、严格自律,为推进我区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