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景观照明经济带动战略,打造中国第一品牌的都市景观经济。树立 大都市形象,营造 发展环境,增强 城市竞争力。
市城市照明事业长足发展,近年来。夜景蜚声中外,但同时,市现行城市照明管理体制中的行政多头管理、行业管理虚设、功能与景观照明分割、管理层级紊乱以及建、管、维之间业际分割矛盾突出等种种内在缺陷已造成了市城市照明管理及其社会资源财富的极大浪费,并明显制约着我市城市照明事业上台阶的更大发展。为此,特提出如下改革建议。
一、建议由市路灯处统揽我市城市照明事业
当前迫切需要解决我市现行城市照明管理体制中的主体缺位问题。从我市实情看,按照统一、集中、精简、高效的改革原则。惟市市政委下属市路灯处具备统一管理我市城市照明事业的法律主体地位和能力。
二、市城市照明事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思路与目标
市城市照明管理体制的改革重点在理顺体制,目前。集约资源,集中事权,因此改革的实施难度和投入需求并不大,重点在于干部的决心。
一)城市照明事业管理改制的基本思路
1以我市城市照明资源的管理和经营实现专业化和市场化改制为基本取向。
市路灯处逐渐归位(绝非简单复归)为我市城市照明事业的行政与行业管理主体。2市政府行政指导下。
二)城市照明事业管理改制的基本目标
1以及管理与经费分割等四方面关系。理顺条块分割、分割、功能和景观照明的内在分割。
2加强城市照明资源的筹融资功能及其资源的市场深度开发与科学利用功能。
3实现全市城市照明事业管理专业化、资源集约化和经营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