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共开展了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等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30余项。全面履行各项卫生监管职能。加大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进一步加强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和职业卫生、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开展小餐饮卫生和"五小"行业卫生整顿。认真组织实施食品、化妆品、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圆满完成"中国徐州伏羊节""经贸洽谈会""中国徐州食品安全论坛"等重大活动的保障任务以及春节、中秋节等中国传统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00余件。
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4认真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组织制定了全市20116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我市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了工作重点,开展了以城乡结合部和非法性病诊疗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药店5128户次,取缔无证行医单位和个人985起,给予立案查处无证行医案件717起,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户,撤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8家,暂停机构执业18户,暂停人员执业23人;罚款151.96万元;没收医疗器械1000余件、没收药品箱数945余箱,没收违法所得13.9万元,移送公安部门案件3件。市的专项行动工作在省卫生厅组织的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检查中得到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医疗服务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依法加强了对医疗机构守法执业和规范执业的全方位监管,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试点;三是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医疗服务市场要素依法准入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医疗服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管理,严把机构、人员、设备、医疗技术等服务要素准入关。切实加强了医疗机构管理,认真落实了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倾向。清理整顿了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医疗机构,强化了日常监管,进一步落实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考核记分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
进一步明确了有关目标责任,5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及市卫生局的工作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共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创卫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强化各地、各单位的督查与技术指导。针对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考核办法,评估我市创卫的差距,并制定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完成时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市顺利通过了省组织的创卫工作暗访和考核。
6组织做好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保障。组织人员圆满完成了中国徐州伏羊节”第九节经贸洽谈会”中国徐州食品安全论坛”等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任务。
三、时刻牢记廉洁自律。
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落实一岗双责。工作中能够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工作中时刻注意严格要求自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经常督促检查有关处室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的情况,抓好廉政教育,普法教育,平时注重党纪、国法的学习,对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有正确的认识,认真参加算好“清廉七笔帐”等廉政建设活动。工作中以慎始、慎微、慎独、慎好、慎权、慎行、慎终为指针。自觉遵守机关财务纪律,从不做违反原则的事、谋私的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全所无违纪现象发生。能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切实做到防微杜渐。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廉洁自律承诺的内容。带头遵纪守法,不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不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私利;不借用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不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坚决拒绝并严肃批评教育;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部门基建工程、财务、物资、设备购置等工作;不借出差、开会等名义用公款旅游和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不利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及不借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自觉规范个人生活行为,不接受管理对象出资安排的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不用公款相互宴请、铺张浪费,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
个别项目的安排超出基层工作实际;二是理论学习不系统。今后将针对既往工作中存在不足,20116年度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工作中存在急躁情绪。认真加以整改;今后的工作中与全所同志共同加倍努力,更加扎实有效地落实工作,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