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以科学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履职绩效情况、促进勤政廉政为重点,经济责任审计稳步推进。根据“今年审计工作意见”安排,对区计生委、淮海路小学等8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实施审计,其中任中审计项目7个,我局还与区组织、编制部门联合对区城管局、区发改委两部门实施“三责联审”工作。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进一步促进廉政建设,为组织部门使用干部提供参考。
4.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科学评价体系,切实分清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科学客观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实绩,为组织部门任用干部提供决策参考。,我局组织人员积极研究探索,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区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及结果运用办法》(河经审发[]1号)。
5.建立和完善审计结果移送、审计结果公开、审计结果运用等制度
已建立《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淮安市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交接试行办法》的通知、《区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公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区公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评审办法》、《区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区审计局审计项目审定办法》、《区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办法》、《区审计局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
6.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监督(淮河家园工程、新区人防疏散基地工程、安置房六期工程)
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区公有资金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淮河家园工程、新区人防疏散基地工程、安置房六期工程开展跟踪审计,抓住关键环节、关键节点、重点部位、隐蔽部位实施审计监督,通过参与材料设备招标谈判、参加工程例会、合同审核、工程变更审核、分部分项工程审核等手段加强工程造价及质量控制。
(二)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
1.对旧城改造、抗震救灾、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等专项资金开展审计监督
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强旧城改造资金管理和监督的意见》,加强对拆迁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的环节审查监督,完成了怡心园拆迁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指出存在问题5条,管理不规范金额318.9万元,提出审计建议4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及江苏省审计厅的安排,对我区向青海玉树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筹集、汇缴、拨付及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分别实施了截至今年4月30日、5月21日、7月5日三个阶段跟踪审计,累计接收抗震救灾资金合计42.15万元,已全部拨付市慈善总会,资金没有结余。审计尚未发现抗震救灾款物被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贪污私分等违法违纪行为。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指出存在问题3条,管理不规范金额289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条。促进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相关制度。对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调查,摸清政府负债情况,为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2、联合开展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区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小金库”专项治理办公室研究确定,对再生资源利用协会等九个协会实施重点检查,从10月25日起,由区纪委、财政局、审计局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