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政府行为,广泛宣传,形成共识,落实责任。
建设“生态--”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技术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化政府行为,纳入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一是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认识到建设“生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扩大其在全社会的影响,以调动全社会对林业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参与林业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生态发展战略必须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活动不仅为提供生产木材和林产品,而且要达到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发展,为全社会谋福利的目的。只有全社会、全民、全方位投入到建设“生态--”中来,此项工作才会取得成功。三是要把生态建设放到巩固千秋大业的高度来对待,以治土安邦的雄略抓生态,以造福子孙的胸怀抓生态,以愚公移山的精神抓生态,把抓生态建设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成立生态建设协调机构,负责生态建设的规划、策划、协调等管理工作,部门负责制进行分工、协作,切实把生态建设纳入“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加以实施。
2、建立和完善森林经营机制和补偿制度
生态建设的经营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生态建设很难直接获取经济利益,但对下游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有着巨大作用。但这些森林权属大多属于农民,由农民分散经营,为保证生态公益林事业持续稳定发展,必须对林权所有者进行补偿或按照自愿互利原则,采取转包或转让的方式,逐步把产权转让给国家或集体,由国家或集体经营。属国家产权的国家投入;属社会产权的由社会管理,补偿;属集体的可拍卖、租赁给国家,由国家管理和投入,或由国家投入和补偿,集体管理。
建设生态,应多方筹措建设资金,除国家投入外,还应按“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对依托森林获取收益的单位,如水电站、自来水公司、风景区、煤矿等,逐步征收绿化费,资源补偿费。对下游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需要上游保护好生态环境,通过九八年的特大洪灾的惨痛教训,使人们逐渐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没有上游的良好生态环境,下游地区也就无安全感,经济上也会遭受重大损失,因此应征收生态补偿费(税)用于生态建设和管护。3、健全生态建设的政策体系
一是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基本方针,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维护林权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造林育林积极性;二是鼓励林业企业和用木材做原料的企业建设原料林,促进贸工林一体化的形成和发展;三是进一步规范理顺木材及各类林产品的收益关系,规范流通领域和税费管理,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林业企业和林农的负担,充分保证经营商品林有较多的利益;四是完善经济、技术扶持政策,在投入方面,把公益林建设管护投资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渠道;使商品林建设享有长周期、低利息的信贷政策。在税费方面,要积极争取调整不合理部分,实行轻税薄费,减轻经营者负担,使务林者能得利,植树者受其益,形成有利于刺激林业发展的良性机制。五是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科研成果,加强科学技术培训。
4、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完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景观、游憩功能开发利用及基本设施建设,开发新的森林生态旅游景点及项目,充分利用区域环境优势,做大做好森林旅游蛋糕,使森林旅游成为林业经济新型的支柱产业。
5、加大对林业事业经费的投入,确保生态建设正常开展
政府应逐步理顺基层林业管理体制,逐步加大对林业事业经费的投入,将基层林业站人纳入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序列编制,其经费列入公共财政事业范围,以解决基层林业站人员正常工作经费。国家森工企业,为生态建设的重要力量,国家应对其在资金、项目、政策上予以扶持和帮助,以缓解森工企事业单位面临的困境,使其在生态建设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6、坚持科技兴林战略
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加大林业、科技攻关、课题研究及林业新技术推广力度,强化林业科技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积极推行科技人员项目承包,促进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化,不断提升林业科技发展水平。
7、建议对河流、省道、高速公路、铁路、腹部走廊、主要干道绿化建设一次性划拨用地红线。
8、建议引导农民“借绿发展”、“借绿转型”,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在林地范围内的旧村改造或新村建设,都必须按绿色生态社区(或生态村)的要求进行,真正实现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三赢”目标。
9、建议按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精神,将县内25度以上的陡坡地退耕还林,种树种果。
10、腹部走廊裸岩复绿。腹部走廊岩石裸露地无泥土层覆盖,要在裸岩砾石上复绿,具有一定的难度,因工程措施难度较大及投资较多而均未采取复绿措施。建议腹部走廊采用爬墙虎等植物遮蔽岩石裸露地,可取得短平快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