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一年来,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制定了《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及《财政局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并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制定了《自治县财政局关于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细则》,从制度上明确了办事规则,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是不断完善集体领导制度和议事规则。凡属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预算调整变更等重大事项均由局领导班子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确定,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下达。
(四)坚持预防为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
1.开展清理整治“小金库”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清理整治“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81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抽调检查组针对全县56个部门和单位开展了全面的清查整治“小金库”工作,并对全县非税收入情况和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通过清理整治“小金库”,各单位逐步建立了防治“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了财务监督。
2.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安全监管。根据省财政厅召开的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会议精神,以及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的安排部署,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情况和—3月扩大内需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派出检查组,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通过检查,着力构筑新型的财政监督体系,形成了“资金出入口规范化、管理模式化、操作程序化、监督提前化”的新的财政资金监督模式,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3.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规模。根据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要求,不断扩大直接支付的范围,到目前为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单位30家,达50%,支付项目涵盖了工资、政府采购、部分工程建设等 ,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初步遏制了部分项目资金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资金的聚集度增强,财政调控力度进一步提升。同时,通过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使财政资金的计划、使用、监督三个环节相互制约,在具体操作中,我们积极与市财政局联系,增强业务培训。完善统发工资的制度建设。全年工资统发运行良好,在规范工资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规范了财政支出行为。
4.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我县自开始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加强财政管理,使财政监督由事后变为事前、事中,改善了财政资金分配后监督乏力的局面,使财政分配由资金领域延伸到实物领域,规范了公共支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今年,又借助于部门预算、非税收入管理的有效支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了良好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1-12月,全县政府采购规模达599.78万元,节约资金13.92万元,资金节约率达5.84%,实现了“管采分离”,管理更加规范。
5.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妥善处理涉及本单位的信访件,做到矛盾不上交。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组织调查处理,不推诿拖延,并及时上报结果,县财政局共办理信访转办件3件,分别是:1、罗有良等同志医疗费用报销问题;2、双龙古茶园茶厂生产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3、大文、邦丙、忙糯、贺六4个茶叶站改革改制问题。目前,三个信访转办件均已办结。
(五)遵守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1.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廉洁自律五项要求,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公务接待和会议费等经费开支。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狠刹奢侈浪费之风,维护班子团结,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3.把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纪律、作风等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