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十分严肃而又相当艰巨的工作。对此,我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不出任何问题。一是加强宣传,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抗灾意识。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电视讲座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地向广大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全民自觉防范意识。二是加大专兼职防滑人员培训力度。以各乡镇防滑工作人员为对象,邀请市局专家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受训人数达80余人;以矿山企业负责人为对象,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为主题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受训人数达120人。三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在全县防灾总预案的基础上,督促28个乡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了本区域的防灾预案,逐点落实监测人员、责任人、预警信号、人员及财产转移路线等。同时,与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四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以汛期为重点,坚决落实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今年全县各乡镇全面检查均在3次以上,县局重点抽查、巡查重大灾害隐患点80多次,及时掌握险情变化。通过这些措施的有效落实,使得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条不紊,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投入150余万元治理桐木中学滑坡地段,现已通过初验;投资15万元治理甘溪信用社办公楼后滑坡点,现已基本消除隐患;由工商银行旬阳分行投资20余万元对上渡口工行家属楼后堆积滑坡点进行了综合治理;由财险旬阳分公司投资40万元对其办公楼后滑坡险段进行了有效治理;蜀河民族小学已筹措200余万元搬迁。
四、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牢筑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在工作、生活中能够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坚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洁身自好,清廉为政。一是真抓实干,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我在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的基础上,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廉政建设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利用春训会、干部队伍作风整顿的机会,先后多次对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情况提出要求,听取股队所负责人的汇报,并注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二是严以律己,认真执行“十不准”规定。对照十不准检查,我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没有违犯。没有违规报差旅费、电话费、医疗费和收取各类津补巾、奖金、手续费等;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没有借个人私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没有从事营利活动和办企业,单位购销等经济活动都有相关人员具体办理,自己从不插手;没有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没有私带公款、公章、文头、有价票据外出办事;没有违规购建私房或参与土地买卖;没有在专项资金和物资、项目扶持上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没有以各种理由加重农民和企业负担,也没有乱收费;没有挥霍公款、大吃大喝现象;没有将单位公用财物据为己有或让家属亲友使用。三是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家人以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积极提倡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带头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在用人上,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搞不正之风。在重要事项的决策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以党委会集体意见为准,不搞个人说了算。在经济上,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从不介入买卖关系,不向利益伸手。在严管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方面,坚持思想教育和日常监督并重,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在这方面也从未有过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