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认真总结以往的管理经验和教训,我们对机关管理方式进行了大的改进,本着“简明、好记、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学习、工作、会议等28项制度,并把这些制度贯穿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如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围登记制度、局党组《廉洁自律十不准》、《物价检查人员八不准》、《收费管理人员六不准》等制度,规定了物价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开展每项业务中的行为规范。我们在全市物价系统明示“100-1=0”的执法警戒线,叫响“想事、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口号,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越权审批、徇私舞弊和敷衍塞责、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典型案件。制定了《邯郸市物价局廉洁自律五条禁令》,如严禁工作日中午喝酒,晚上酗酒;严禁参加各种经营场所的不健康活动;严禁在被查和定价单位吃、拿、卡、要、报;严禁着装到娱乐场所和酒店娱乐、就餐;严禁违犯程序擅自批费定价等。凡违反上述规定一次者给予戒勉,违反两次者全局通报,违反三次者给予待岗处分,违反四次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凡本处室人员三次违反上述规定者,处室长自动辞职。为了保障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领导小组和监察室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活动,防治制度流于形式。由于工作制度的落实,今年局机关无一名因违纪受到处分的。
四、抓监督,防微杜渐
物价部门是政府的价格执法机关,每个干部都担负着一定的管理职责。只有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才能有效防止消极腐败现象。按照《关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纪委、市直纪工委的要求,我们逐级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责任状。副局长向局长、党组书记递交责任书,主管局长与分管处室签定责任状。同时对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目标分解。明确了各项工作由哪位领导主管,哪个处室牵头,哪些部门协办,什么时间完成,达到什么要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从而解决了任务目标不清,指标不硬,难以考核的问题。一是各处室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状。二是为实施有效监督、聘了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我局监督员。三是对调定价单位和被查单位实行回访制度。通过实施有效的监督,使党员干部时刻自重、自盛自警、自励,防微杜渐,使歪风邪气无隙可乘。按照市纪委明传电报规定的10个方面内容,经过党组成员自查自纠,对照检查,第一,我们没有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与经营等市场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第二,没有借假日婚丧喜庆等事宜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第三,没有配偶子女违反从业规定问题。第四,没有违反规定为个人和亲属大操大办婚丧事宜问题。第五,没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或搞脱离实际沽名钓誉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第六,没有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或变相出国(境)旅游问题。第七,没有利用房改之机以权谋私多占住房问题。第八,没有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或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问题。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招待标准,控制会议规模,接待费用、会费开支逐步下降。但在上级和兄弟单位来人接待上,有好面子思想,惟恐冷落了客人,影响市物价局的声望和形象,所以有个别高规格接待问题。第九,没有开具虚假发票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问题。第十,没有用公款为住宅配备电脑和用公款为住宅电脑支付网费用、违反规定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和购买移动通讯工具和违规乘车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很大差距。通过这次考核,我们一定查缺补漏,完善制度,纠风整纪,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