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维护残疾人特殊权益
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对新建道路建设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对原有道路所需改造和重要公共建筑物也要按照规范要求改造,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网络,出台残疾人优惠扶助政策。加强残疾人事业执法检查,积极组织调研活动,做好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
在市委、市府的领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重视下,街道创建扶残助残工作小组要继续以市委办[2011]59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力争到2011年6月,使我街道达到奉化市扶残助残爱心镇(街道)创建标准,为奉化市创建扶残助残爱心城市贴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