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立部分承当着住房和城乡建立市场监管和行政法律的主要本能机能。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制建立的不时完美和对行政差错追查力度的不时加大,住房和城乡建立部分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大。防备法律风险,削减行政责任追查,防止激发社会矛盾和问题,已成为新情势下住房和城乡建立部分在实行职责进程中必需加以处理的问题。
从理论来看,住房和城乡建立系统行政法律风险构成的首要缘由有以下方面:一是市场主体违法违规问题不容乐观。比方:存在未获得手续开工建立、违规调整容积率、招招标故弄玄虚、建筑质量平安、违法拆迁等问题。二是监视机制日益完美。首要有来自上级机关的行政监视、人民群众的投诉告发、新闻媒体的言论导向等。三是搅扰法律趋于常态。各地县政府为了当地方的经济好处,明示或暗示法律部分对一些企业施行“零法律”。四是行政问责愈加严厉。“十二五规划大纲”明白强调:履行行政问责制,明白问责局限,标准问责顺序,健全责任追查准则和纠错矫正机制,进步县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将来国家必定完美依法行政的监视体系体例机制,执行严厉问责制。五是法律人员法律程度不高。一些法律人员司法学习不够、司法本质不高、依法行政认识不强、营业本质较低,不克不及正解了解和运用司法律例。
那么若何有用防备行政法律风险呢?笔者以为,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切实进步防备法律风险的认识。在法律风险问题日益严厉的今日,作为法律主体的行政部分和法律人员在行政法律进程中,要从思想上高度注重,看法到法律风险的客观存在性,时辰绷紧防备法律风险这根弦,在工作中履职尽责、一丝不苟,防止作为欠妥或许不作为行为的发作。还,增强廉政自律认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地,警钟长鸣,根绝不尽职行为的发作,使行政法律人员可以做到严厉法律、依法法律、公平法律。
(二)消除两种看法上的误区。一是严厉依法行政就会影响本地经济发展的误区。严厉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并不矛盾,司法就是为政治效劳,为经济的健康发展效劳,树立完美、科学、严厉的市场司法规矩可以使市场经济愈加正常高效运转。二是执行行政敕令和恪守司法律例相冲突的误区。县政府的决议、敕令也是行政部分依法行政的根据之一,其制定的标准性内容,具有相当行政律例的司法效能。因而,当行政敕令与司法律例相冲突时,可以运用好处最大化准则判别执行行政敕令照样司法律例。
(三)学会用司法的思想来处理处分难问题。一是合理运用超律例扫除违法事由。一些违法案件外观上固然符合违法违规组成的单个要件,但由于不具有社会风险性,不符合违法组成,可以扫除其违法性的行为,不予以处分。二是准确运用违法阻却性事由。不克不及将对具有违法阻却性事由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分视为不严厉依法行政。行为人的行为能否组成违法行为,与对违法行为能否该当赐与行政处分,是两个分歧的概念,能否需求对违法行为赐与行政处分,该当依照司法律例的规则执行。违法责任阻却事由包罗:行为人的春秋、精神形态、行为的风险水平等。三是严厉区别分歧情节施行行政处分。行为人的行为能否组成违法,与对违法行为该当若何处分,根据的现实是不一样的,或许说是不完全一样的。例如,某建立工程,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但由于未交城市配套费,未获得答应就建立的违法行为,与不符合城市规划又未处理答应手续的,都属于违背城乡规划的违法行为。然则,对两种情节分歧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置时应区别看待。
(四)树立并增强行政法律申报准则。一是履职受阻时实时上报。比方,有关建立单元回绝承受主管部分对其监视检查,不让进入施工现场。法律部分不克不及私自抛弃职责而置之度外,而该当实时向本地人民县政府或上级主管部分进行申报或许请示。二是严重问题专题上报。对发作的带有遍及性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行政机关无权处理或许单靠本人一个部分无法处理时,应专题向县政府或上级主管部分申报。
(五)增强营业学习,进步法律程度。组织开展司法律例和专业常识培训,有针对性地对行政答应、行政审批、行政法律等环节的风险点进行专业的评析,疏解法律风险的严厉结果,进步行政法律人员的政治本质、司法本质和营业本质,提拔查办案件的才能和程度,有用防备行政法律行为中的“不作为”、“欠妥作为”和“乱作为”。
(六)增强正面宣传指导,营建优越的法律情况。高度注重言论宣传工作,充分应用电视新闻、纸介媒体、收集媒体等载体,就城乡规划、住房保证、工程质量和平安、城市治理和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普遍正面宣传。做好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时将有关行政答应、准则文件和房子拆迁等老庶民关怀、社会存眷的敏感问题予以公开。鼎力鼓吹住房和城乡建立系统的大好人功德,宣传典型,宏扬正气,营建住房和城乡建立系统风清气正的优越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