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责任分解,构建廉政网络
每年年初,院党组结合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科学谋划。一是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三名副检察长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党组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格局。二是科学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结合实际,从强化教育、完善管理、加强监督入手,研究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统筹安排,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院党组议事日程。三是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结合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内容、流程等,将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要求、责任和义务层层进行分解,由检察长与院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分别签定责任状,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身上有目标”的工作氛围。四是硬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建立平时考核登记制度,将平时考核情况直接纳入年终考核扣分,并与经济利益挂钩。干警扣分,科室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按比例扣分,全院扣分,检察长按全院扣分总数的3%扣分,通过严格奖惩,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在平时,落实到每名干警。
二、坚持廉政教育,筑牢思想堤坝
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一是科学理论教育人。先后启动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荣辱观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章活动,通过组织全体干警学原文、谈体会、找差距,使科学理论始终占据干警的心灵,增强了拒腐防变的“抵抗力”。二是正面典型引导人。组织干警观看先进英模事迹电教片,聆听饶明达、冯丽华、陈安合等先进典型事迹报告,引导干警向英模学习;在系统内部,及时对政治品德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的干警报功请奖,广为宣传,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切实增强干警一心为民、勤政廉政、无私奉献的“向心力”。三是典型案件警醒人。运用系统内外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警的“免疫力”。先后对系统内两起违法违纪案件进行通报批评,由院领导引导大家进行剖析和讨论,使全体干警感受到廉政教育的思想洗礼,做到了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四是廉政谈话教育人。采取个别谈心与集体谈话等方式,强化廉政教育。针对省、市院交办案件多,抽调干警经常外出的情况,院党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班人员会议,在听取工作汇报的同时,提出廉政要求,为干警打“预防针”。由于思想上时刻绷紧了廉政“弦”,反贪局干警在外办案8件,没有收到不良反映或举报,得到省院、市院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肯定,塑造了保康检察干警良好形象。
三、修订完善制度,强化内部监管
以人、财、物和案件管理为重点领域,积极从源头抓起,强化监管工作。一是加强人员管理。建立《平时考核登记制度》,授权院纪检组、政治处和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对干警平时落实各项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时抽查,对违反规定或没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的,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兑现的重要依据。通过考勤记实,全体干警时时处处处于监督管理之下,自觉按规定和要求办事。二是强化财物管理。不断修订完善各项财物管理制度,在实行财会核算中心统一收付和职务消费货币化制度的基础上,坚持大宗物品政府采购和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对固定资产实行每年一清理,车辆加油实行一车一卡,来客接待实行派餐单制度。三是深化案件管理。一方面,通过与财政部门协商,办案所追缴的赃款由财政直接收取,减少了由办案人员转交的中间环节,杜绝了赃款被挤占、挪用的可能。另一方面,严格案件审批程序,从受理、初查、立案、批捕、起诉各环节进行控制管理,对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结案后组织专班进行案件质量考评和深入发案单位进行回访等措施,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通过严格制度,规范了干警行为,保证了检察队伍的清正廉洁。2006年以来,该院共清理检查案件80多件,未发现违规办案、徇私枉法等问题,《三措并举实施源头治腐》的经验和作法分别被省、市检察机关信息刊物予以推广。
四、创新方式方法,拓展监督领域
结合行业特点,在主动接受监督上下功夫。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将接受监督制度化和规范化,除定期报告工作外,每半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一次工作,面对面汇报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二是大力推行检务公开和廉政公开。采取电子政务公开、公开栏公开、报纸公开等多种方式,将检察机关职责任务公开、执法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工作纪律公开,使执法工作时刻处于社会各界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同时,在单位内部,对重大事项、财务收支等情况每季进行一次公开,使管理决策公开透明、科学民主,各项权力始终处在监督范围之内。三是积极拓展监督空间和领域。为强化检风检纪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院党组专门从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25名廉政监督员和检风检纪监督员,将管理触角延伸到了干警的“生活圈”、“娱乐圈”和“社交圈”,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针对问题和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切实增强了监督和管理的效力。四是创新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一案三卡”制度,把接受发案单位监督作为一个“硬件”。自侦部门每侦办一件案件,都要填报权利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做到事前提醒,警钟长鸣,使执法相对人明确监督内容、投诉方法、渠道。案件办结后,由纪检组深入发案单位进行一次跟踪回访,填写回访卡,检查办案人员在办案中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认真听取发案单位的评议意见和建议,使监督工作具体到个案。同时,对“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不折不扣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使外部监督深入到案件处理环节,促进公正、文明、廉洁、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