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黑校车”难以管理。全县公办中小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很少,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占全县校车总数的90%以上。校车台数和座位与接送学生人数不成比例,大部分中小学生、幼儿无车可乘,乡镇学校普遍存在接送学生车辆由家长雇佣的现象,依然存在学生上学私自乘黑车、农用车、摩托车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各校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要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并报当地政府、公安交管部门,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乘车安全。
(二)是各校开展一次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检查。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公安交管等部门做好上下学车辆的监管工作。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配合交管部门对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三)是各校要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各校要吸取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交通事故教训,全面开展一次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坚决不乘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要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四)是做好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工作。各校要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要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五)是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学校交通安全分管领导和专抓人员职责,制定并落实学校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分管安全工作的人员要时刻抓细抓好校车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测、保养和维修。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承诺书,督促其安全行驶,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要通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落实学生家长监护责任,不断提高家长的监护保护能力。
同志们,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整治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必将为全县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汇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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