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按程序在民政部门注册民非社会组织机构,作为对外争取项目及资金的平台。
(四)经费管理
按照中共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68次常委会议议定:由市财政局负责,拨付成立市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前期工作经费5万元,后期运行所需经费根据开展情况再研究解决。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财务实行独立管理,每季度或半年向分管领导、群团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审计。
二、关于下步工作安排
1、由各成员单位负责,分类搜集和整理群众需求信息,建立健全群众需求信息数据库,充分发挥群团网络平台作用,发布需求信息。
2、由中心牵头,各部门配合,储备和申报14个公益项目,即每个群团部门要负责储备和申报2个以上项目。中心要重点跟踪省中心及中心、省群团和群团部门包装策划的项目落地。
3、由中心牵头,各部门配合,立即着手调查统计全市社会组织的类型、分布、构成和运营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制定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工作计划方案。
4、由中心负责,庚及启动乡镇中心试点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青龙镇、养马镇成立试点工作,在2015年内完成全市乡镇(街道)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