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怀着无比愧疚和遗憾的心情向局党委递交这份工作失职的检讨书。关于2019年在本人辖区发生执勤民警打人一事,因本人个人的疏忽,本人没有能够充分地对所内的各项工作进行妥善安排和监督,给公安局造成了严重、恶劣的影响。本人犯了一个低级、原则性的错误。虽然是一件看似很细节性的问题,但是连这么基础的工作都没有做好,没有根据局党委的要求把安排给本人的工作做好而深感愧疚,这次发生的事使本人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重要的是给公安局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导致公安队伍整体形象因为细节而蒙羞,更重要的是本人感到对不起局党委对本人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通过此次自本人反省,本人深刻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同时本人也从中得到深刻的教训。现将有关事项检讨如下:
此次错误是严重的。从思想上,暴露出重业务,轻学习,对局党委的有关指示、要求学习不够,领会不深,由此才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这是出现问题的根源。从作风上,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本人在部署工作时,要求具体落实抓得不够,跟踪落实不到位,以致工作要求没有真正落到实处,队伍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未能有效实施;从制度上,暴露出本人们制度不严,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些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到位。派出所对各项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作为派出所的负责人没有抓好落实,平时工作松懈,思想麻痹,总认为不会有事,由于对队伍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在平时工作中对存在问题和漏洞缺乏敏感性,麻痹大意,没有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为此事的发生埋下了伏笔;从管理上暴露出本人的重义气,好人思想,忙于业务,疏于教育。
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事已至此,多说无意,唯有以此教训为诫,以此事件为警,借作此次检查为契机,本人将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决心,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本人一定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各项能力和水平,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作出自己的贡献,树立好一名公安的良好形象!
特此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