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教科文和行政政法财务管理工作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上级财政教科文和行政政法工作要点,切实履行文教、行政财务工作职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规范教育经费管理,认真做好跟踪问效。①为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2014年上半年拨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总额3339.5万元,其中:按标准足额拨付2014年春季公用经费2990.3万元,拨付寄宿生生活费补助334万元,拨付民办学校免杂费15.2万元,确保了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和家庭困难学生的正常就学。②对教育资金进行了专项跟踪检查。针对新学期学生流动情况,特别对201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教学点学生情况,对本学期教育主管报送的教学点学生数和职校分流学生数深入到部分学校进行核实,在还未拨公用经费前确定实有学生数,从源头上防止学校虚报学生数骗取公用经费。从抽查结果情况看,今年春季学期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人数为90960人,比2013年秋季93410人减少了2450人(其中:小学减少35人;初中减少2415人,含职校分流1303人,流失1112人),通过对学生数的跟踪核查,节约了财政资金92.8万元,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③做好2014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按照《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规定,与教育部门做好学校上报名单审核工作,通过乡财局“一卡通”发放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255人,发放总金额169.1万元。④、做好学前教育资助金审核发放工作。市教育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资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784人,发放资助金39.2万元。⑤、做好2014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学生审核工作。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省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市职校和民办兴华职业学校在校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情况进行现场清点核实,为下一步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拨付提供了基础数据。⑥对校安工程、食堂改造和其他各类校建专项资金的拨付坚持按进度实行国库直接拨付资金,杜绝了资金的挪用、挤占和截留现象,确保了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今年上半年累计拨付校建资金2795万元。⑦做好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资金2283.3万元。
2、认真配合文财口单位向上报送项目,为向上争取资金做好各项工作。配合市文广局上报了我市苏区文化艺术局维修专项资金申报经费260万元,九堡密溪客家文化宗祠维修专项资金20万元;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与传媒资金44万元。配合市教育上报我市2014年学前教育资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追加资金项目申报,配合市科协申报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专项资金40万元。此外,我局专题报告省财政厅要求转报财政部解决我市中国传统村落九堡密溪古村文物保护维修资金3240万元,市“天网”工程三期高清改、扩建建设资金5000万元。
3、开展了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报和2014年部门预算审核确认编报工作。对文财科归口管理118个单位,在部门决算中,重点把握决算收入是否真实,决算支出项目是否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作为重点进行审核,审查上、下年度有关结转的数字是否一致。审查基本情况表中的财政供养人员的与平时实际人数对比情况,单位编制与实有人员及在编在岗情况。五是审查各单位资产填报情况与单位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对比核实。对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在原已编报基础上,按照2013年新增津补贴数据,2014年初上年结转数据及其他新的编报要求,进行了科学完整准确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