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局党委书记,我始终自警自励,严格要求自己,平时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党风廉政学习活动,平时认真学习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廉政准则》,执行“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没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坚决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没有收受干股、违规投资证券和期货或其他以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规定情况;没有以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的价格买卖商品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规定情况;没有收受和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礼仪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种支付凭证和高档耐用物品、金银制品等贵重物品规定情况;没有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规定情况;没有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等规定情况;没有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以及利用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过生日、子女升学、参军等名义操办的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及其现行从业等没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没有参与赌博;没有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中午饮酒、用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等情况;没有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情况;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等规定情况;未接受过礼品礼金;严格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长期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水平
多年的工作经历使我深深感到,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才能做出正确决策,有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参加市、区组织的统一学习活动,做好读书笔记。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相关精神、《毛泽东、邓--、江--论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认真领会市委刘书记《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淮安又好又快发展》、《科学发展观100问》、《教育法》、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法规条例。学习形式上,我坚持将个人自学与参加组织培训相结合;坚持局党委中心组和机关政治学习制度;完成读书笔记2万余字。学习绩效上,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实践能力、决策能力和统筹能力。通过边工作、边学习、边思考,完成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2篇。此外,我重视机关学风建设,在组织好每月一次的学习活动外,还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各种级别的培训,赴先进地区考察教育现代化建设。
四、坚持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完善法律意识
坚持依法治教是我对自己和全系统干部职工的要求。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普法活动,组织和参加班子中心组学法、法律培训考试活动,成绩良好。二是依法决策。在领导方式上,我坚持民主集中制,大事集体讨论,小事公开透明,在晋职、招录、及建设工程招标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程序操作,没有出现因违背法律法规,造成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决策。在部门管理上,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在教育局机关形成了踏踏实实干工作,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依法行政。对教育局行政执法的内容和流程进行公示宣传,安排专人负办理,全年没有出现行政纷争、行政诉讼案件、复议案件和信访事件,没有执法投诉被确认为不作为、乱作为,并受到处理的案件。
回顾一年来,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领导的期盼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虽然在学习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我会戒骄戒躁,不断进取。为打造幸福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