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6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在搞好思想发动的基础上,明确责任分工,把握工作重点,创新活动载体,引导城市街道、社区党组织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
1.公开承诺。制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区居民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2.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每季度对街道、社区党组织,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每月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3.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每年对街道、社区党组织,街道、社区党组织每半年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4.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每年对街道、社区党组织,街道、社区党组织每半年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结合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适时评选表彰先进典型。
5.全程纪实。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全程真实记录在册,建立创先争优活动台帐,使督促检查和评议考核有据可查。
各街道、社区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城市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本地区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责任。街道、社区党组织具体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运用典型引路。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电化教育、党建信息网的作用,采取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先进街道、社区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引导广大党员以全国街道、社区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完善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创,区、街道、社区、驻区单位四方共建,各项工作统筹推进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扎实推进城市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三有一化”,通过开展党员依岗承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创建党员示范楼院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努力建设和谐社区。
(四)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有关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五)营造良好氛围。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目标要求,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参与创先争优活动。要及时总结推广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深化活动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黑板报、社区网站(论坛)、社区报刊等媒体进行大力宣传,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