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为了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云南省文化厅关于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通知》云文非[2010]1号文件有关精神,从3月20日至4月20日,我馆积极对全县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认定工作,4月初完成调查报告、照片、摄像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并经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专家委员会的评审、推荐后,将尼西藏族黑陶工艺传承人孙诺江才等13位传承人列为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并积极做好向上申报工作。4月藏族黑陶烧制技艺代表性传人郭军华、迪庆锅庄代表性传人阿哇娘念、纳西造纸手工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和玉新、纳西族传统纺麻技艺个代表性传承人杨桂莲、迪庆藏医藏药代表性传承人次吾五人列入迪庆州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代表性传承人。5月藏族黑陶烧制技艺代表性传人郭军华、迪庆锅庄代表性传人阿哇娘念、纳西造纸手工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和玉新、纳西族传统纺麻技艺个代表性传承人杨桂莲四人列入云南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代表性传承人,进一步促进了对我县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抢救、保护和继承发展。
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
元旦节,组织了一年一度的穿城赛跑活动,有机关干部职工、驻军部队、学生、城区居民、社区农民等组成的16个方队的1600多人参加活动,并发放了1600副羽毛球拍。三八妇女节期间,协助州总工会、妇联组织“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游园活动,项目有拔河、传递呼啦圈、两人三足往返接力赛、运球接力赛,各项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共有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400多名妇女参赛,激发了她们参与体育活动的意识。5月中旬,组织举办由红旗小学承办的城区第十九届小学生足球比赛,共有5所小学代表队的95名领队、教练和运动员参赛,冠亚军分别是逸夫小学和红旗小学获得,组织奖颁发给红旗小学。5月下旬,由县老年人门球协会承办的,迪庆州第三届老年人门球运动会轮值赛在城区举行,来自州直、迪庆驻丽江干休所、州民政军休、县、维西县、德钦县等地20支代表队的154名老年人,经过为期4天的角逐,获得前4名的队是:维西一队、迪驻丽干二队、州直队、迪驻丽干三队。经过一个多月的策划、筹备、提方案、开组委会,(云投)端阳赛马节活动暨云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启动仪式在迪庆民族赛马场举行,本届起赛马节名称确定为“端阳赛马节”,参赛马匹共106匹,比赛项目男子5项、女子2项,民族传统体育个人项目射箭32人、射弩28人,分传统和现代组进行比赛各录取前4名,赛马项目录取前8名分别给予奖励。
六、认真协助完成其他部门的文体工作任务
3月初,完成《县文体鉴》(2010版)编撰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撰稿工作。3月8日,我局专业人员,协助县妇联、县总工会女工委举办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女性才艺展示活动。3月中旬我局专业人员,负责中国联通“花儿朵朵”手机唱区迪庆片区,歌手组织、参赛、报名等工作。4月上旬,接州体育局通知要求提供县级体育场地设施情况,于4月9日将县1991—体育场地设施情况统计后上报州体育局,用于云南省体育志编写工作。5月初,按香青通[2010]11号《“青春总动员欢乐大家秀”暨县第二届青少年才艺大赛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做好宣传、联络工作。6月12日,全馆职工参加由州文化馆举办的第五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的一系列活动。4月下旬,协助组织迪庆州地税系统第五届“双先会”暨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期间举行的职工体育运动会,共有全州地税系统职工代表160多人参加。
七、文物工作成果显著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办公室颁发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指导意见》要求和省文化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关于《迪庆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未完成实地野外调查工作的东旺乡、格咱乡的11个行政村,134个自然村进行有组织、有步骤、分阶段开展野外调查和复查工作。东旺乡、格咱乡普查点共有47处,东旺乡就有文物点33处,其中,复查点3处,新发现30处文物点;古遗址11处,古墓葬2处,古寺庙建筑2处,洞穴遗址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7处,近现代水利设施各附属物5处,近现代交通道路设施2处,藏文石刻4处。格咱乡有14处,其中,古遗址10处,藏文石刻文物点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1处。通过全面普查我县境内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模清了我县文化遗产家底,全面掌握了我县文物的分布状况、分布地点,为今后进一步加强文物的保护和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