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审计良好工作环境。
1、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活动,提高法律知识水平,为落实法治建设做好基础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审计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审计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2、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法律宣传。结合今年开展的各项审计(调查)项目,将《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省审计条例》《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到审计实施过程中,通过宣传,一方面使被审计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财经法规,提高自身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另一方面要使被审计单位充分认识到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自觉遵守审计监督意识,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3、加强对审计工作的宣传。积极利用我县举办的各类法律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审计基本制度,通过学习宣传促进政府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同时,结合实际,积极运用报纸、网站、电视等宣传媒体,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审计机关普法和审计工作及其成效进行宣传,以增进全社会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
4、加强对审计法规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内容,并结合当前审计工作的中心认真学习财经法律法规,加深对财经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运用。
5、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使领导干部和审计人员的学法用法经常化、规范化。
(二)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建立健全全程执法控制体系。坚持以《国家审计准则》为依据,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审计程序,狠抓关键环节,严格业务操作流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确保审计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审计人员依法行政行为,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
2、完善各项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纪检、检察、公安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审计移送处理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在构建防腐保廉体系中的作用,有效增强审计的预警功能;完善与相关部门的管理协作机制,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的协商配合,促进财政资金规范运作和安全完整;加强与组织、编办等“三责联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规范审计内容,探索审计方法;健全完善由纪检、组织部门牵头,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实现审计整改常态管理。
3、进一步推进审务公开,增加审计执法透明度。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办法,探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规范公告的程序、内容、形式,切实提高公告的质量,确保准确无误;加强和引导审计宣传,把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4、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不断规范审计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在继续夯实审计证据等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要根据新规定制定修改审计业务规章制度,规范审计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强化审计复核、审计业务会议、质量检查、审计听证、行政复议等制度的执行,加强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实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计项目重点突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