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对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经营业主,由文化部门给予警告处分,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屡禁不止、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二、严格实行实名登记上网制度。网吧在接纳上网消费者之前,经营业主必须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对未按规定核对、登记的,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三、严格网吧准入制度,提倡规模经营。文化、工商等部门要严格网吧的设立审批管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非连锁经营的新网吧。引导网吧经营业主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实行网吧连锁经营,创办网络会所,逐步缩减我县网吧总量。
四、切实加强网吧日常监管。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坚决取缔无证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信号接入服务等部门要在每日零时至8时切断网吧网络信号,防止网吧经营业主违规超时营业。公安部门要从严打击利用网吧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消防部门要严厉查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网吧。
五、欢迎社会各界对网吧违规经营行为予以举报,相关部门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举报电话:。
特此通告。
二O一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