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根据县安监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烟花爆竹批企业安全标准化和零售网点经营安全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依据国家和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全面加强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安全。
二、范围和目标要求
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和零售网点经营安全规范化试点工作范围包括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通过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安全规范化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乡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安全规范化试点工作。
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安全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2月)。各村、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培训和发动工作,并确定本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安全规范化试点企业名单。每个村要确定1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并于2月25日前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名单报送乡安监办。
(二)实施阶段(年3月—11月)。各村、乡有关单位要督促指导试点企业,对照《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安全规范化达标标准》,进行认真的自查和整改。整改完毕后,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自评达到经营安全规范化达标标准的,向乡安监办提出复评申请,并附所在地村委会的推荐意见。
(三)考核验收阶段(年12月)。乡安监办收到复评申请后,要依照《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安全规范化达标标准》的规定,组织考核工作,并报县安监局复评,最后由县安监局向通过经营安全规范化达标考核的企业颁发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规范化企业证书和牌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精心组织,认真指导。要把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和零售网点经营安全规范化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有效工作措施和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督促和帮助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整改问题和隐患,争取早日达标。
(三)细化措施,加强监管。要把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和零售网点经营安全规范化试点工作与贯彻《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条例》、许可证颁发和管理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经营安全。
(四)总结经验,培育典型。在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安全规范化试点工作中,要注意及时总结好经验,推动全乡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安全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