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空间数据质量
二、空间数据质量评价
1.空间数据质量标准
空间数据质量标准是生产、使用和评价空间数据的依据,数据质量是数据整体性能的综合体现。目前,世界上已经建立了一些数据质量标准,如美国FGDC的数据质量标准等。
空间数据质量标准的建立必须考虑空间过程和现象的认知、表达、处理、再现等全过程。空间数据质量标准要素及其内容如下:
(1)数据情况说明:要求对地理数据的来源、数据内容及其处理过程等作出准确、全面和详尽的说明。
(2)位置精度或称定位精度:为空间实体的坐标数据与实体真实位置的接近程度,常表现为空间三维坐标数据精度。它包括数学基础精度、平面精度、高程精度、接边精度、形状再现精度(形状保真度)、像元定位精度(图像分辨率)等。平面精度和高程精度又可分为相对精度和绝对精度。
(3)属性精度:指空间实体的属性值与其真值相符的程度。通常取决于地理数据的类型,且常常与位置精度有关,包括要素分类与代码的正确性、要素属性值的准确性及其名称的正确性等。
(4)时间精度:指数据的现势性。可以通过数据更新的时间和频度来表现。
(5)逻辑一致性:指地理数据关系上的可靠性,包括数据结构、数据内容(包括空间特征、专题特征和时间特征),以及拓扑性质上的内在一致性。
(6)数据完整性:指地理数据在范围、内容及结构等方面满足所有要求的完整程度,包括数据范围、空间实体类型、空间关系分类、属性特征分类等方面的完整性。
(7)表达形式的合理性:主要指数据抽象、数据表达与真实地理世界的吻合性,包括空间特征、专题特征和时间特征表达的合理性等。
2.空间数据质量的评价
空间数据质量的评价,就是用空间数据质量标准要素对数据所描述的空间、专题和时间特征进行评价。下面给出了空间数据质量评价矩阵(表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