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与开发区:经济特区与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管理体制、经济结构和优惠政策上都有所不同。在管理体制上,特区是相对独立的行政区域;开发区则是在所属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和具体管辖下的、实行特区某些政策的开放区域。
在经济结构上,特区以出口加工工业为主,形成工贸结合、金融业与旅游业协调发展,产业结构合理,科技先进的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则以发展先进的工业生产和科研为主,第三产业主要依托所在城市,为开发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提供服务。
在优惠政策上,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不论是生产型或非生产型,均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在开发区内,只有生产、科技领域的企业才能享受这一待遇。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促进科技和生产直接结合,以及科技和其它生产要素优化组合,进而推动技术和经济发展的外向型、开放型的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区。我国自1985年7月在深圳创办第一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科技园以来,至1993年底,全国已设立5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这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兴起,将对我国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和市场繁荣带来越来越大的影响。
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的过程中,目前已形成六个高新技术产业带,即苏锡常产业带、珠江三角洲产业带、齐鲁产业带、关中产业带、闽东产业带、湘中产业带。此外,辽东产业带、京津唐产业带、沿江产业带、环北部湾产业带等正在酝酿建立之中。这些产业带以交通干线、海岸线、国境线和江河海口为依托,由若干个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或中心城市为主体,构成一个较大的经济区域,并利用区域智力、财力、自然资源和工业基础的优势,较为集中地改造传统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沿海开放城市:沿海开放城市的主要任务是把工业基础好、生产技术水平较高,科技力量较强的优势,同吸引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结合起来,以改造老企业,更新传统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为此,我国于1984年5月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为沿海开放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