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优越,为本省重要水稻产区。水力资源丰富。为松花江上游梯级开发重
点地段,煤、油页岩、镍、金等矿藏丰富。
东北平原森林草原、草甸草原区在省境包括东部山前台地和松辽平原中
西部两亚区。
东部山前台地以森林草原黑土台地平原景观类型为主。地形微波起伏,
土壤肥沃,农耕条件好,是本省和东北的最重要商品粮基地。
松辽平原中西部是省内地势最低,降水最少,以草原黑钙土平原景观类
型为主。草场面积广阔,农牧业发达,是吉林省牧业基地。
发展简史
吉林省历史上长期是满、蒙古、朝鲜等少数民族活动和聚居之地。汉族
虽很早就移入省区中部和东部一带,从事农业和采集业,但满、蒙古、朝鲜
族及其先世对省内的经济开发影响较大,约3000 年前(周)活动在长白山北
部一带的肃慎部族(汉称挹娄,隋唐称靺鞨,皆系满族前身)以射猎为主,
为本区原始居民。唐代时曾建渤海国(靺鞨诸部族)于东部山区。宋代时又
建金国(女真)。明以后满族经济活动则有畜牧、采集、狩猎、捕鱼及农业
等多种生产。省境西部,古称鲜卑、契丹、鞑靼,均为蒙古族同系,以游牧
为主。北宋时建立辽国,灭渤海国,势力达于省境东部。至明末,全省仍为
人烟稀少,山林茂密,草原丰美的地区。
清顺治年间,颁发招垦令,鼓励华北农民来东北地区开垦,但至乾隆五
年(1740)又颁布了”流民归还令”,施行封禁政策。在此期间,长白山区
划为清室采参与狩猎地,东丰、梅河口、辉南、磐石一带为皇室围场,从今
松花江畔的法特起经长春至今辽宁省开原筑有柳条边墙。以西为蒙古族牧
地,禁止越境。但清政府的封禁政策并未能阻止为生活所迫的华北大批汉族
农民流入吉林中部一带,并向北、向东、向西扩展。1791 年蒙古王公也开始
在长春一带招民开垦。在农垦区内出现了酿酒等手工业和小的集镇,东部鸭
绿江和图们江流域也有不少汉族和朝鲜族移入,从事农业、伐木和采集。嘉
庆八年(1803)废止禁令,光绪四年(1878)吉林又设置垦务局,大事垦殖,
经济面貌大为改观,并逐步形成东部的农林地区,中部的农业地区和西部农
牧地区的差异特点。
清初,自1676 年宁古塔将军移驻吉林,为吉林省设制之始。其所辖范围
包括现今省境中东部、黑龙江省东南部,及乌苏里江以东、黑龙江以北广大
地域。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吉林省正式建制,省会设在吉林,辖区跨
今吉、黑两省大部分地区,下设吉长、滨江(哈尔滨)、依兰(三姓)、延
吉四道,一直延续到中华民国时期。
20 世纪初始建铁路,1903~1929 年修通了中东铁路南满支线、吉长、四洮、吉敦、天图、沈吉等线,日伪时期又修通了长图、长白、牡图、拉滨、
白阿、梅辑、鸭临等线。这些铁路改变了以吉林为中心的官马驿站交通系统
和区域联系方向,哈尔滨及其所联系的地区也由吉林省析出。从而加强了长
春的政治和交通地位。
人文概况
人口与民族人口共2465.8721 万,每平方公里132 人,稍高于全国人口
平均密度,在东北地区则低于辽宁、高于黑龙江省。近代吉林省人口增长主
要是由于农业人口大量移入。凡农业开垦历史较久,交通方便,自然条件适
于农业生产的平原和河谷地区,人口密度都较高,省境中部沿哈大、长滨、
吉长和四梅等铁路沿线人口最密,长春市所属县、区每平方公里为315 人。
而西北部与东南部则较稀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仅42 人。由于历史上殖民地
性商品经济的发展和铁路网的形成,全省原有城镇数目和城镇人口均较高。
1948 年后,由于工矿业发展迅速,城镇人口中非农业人口在全省总人口中的
比例增加快,现已占全省人口的42.65%,为中国城镇人口比重大的省份之
一。
吉林为多民族省份,除汉族外,有朝鲜、满、蒙古、回及锡伯、达斡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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