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商务办公 更新:2023-10-07
北京市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也就是北京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版!纳税人用户可以在线完成个税申报以及退税申请、涉税查询等多种业务办理。软件提供了年度汇算、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等多种办税服务功能。解决了用户网上纳税难题!
北京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是一个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客户端。服务内容包括:自然人实名认证、自然人信息采集、自然人信息变更及找回密码等用户管理配套功能!
账务处理、纳税申报是工作也是乐趣!
财务问题、税务问题在这里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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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适用)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适用)
年度汇算(取得境外所得适用)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取得境外所得适用)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
经营所得(A表)
生产经营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月度或者季度预缴申报
经营所得(B表)
生产经营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年度汇缴申报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已填报的各项专项附加扣除记录的查询
纳税记录开具
已缴款记录的在线查询、下载和打印
申报查询
已完成申报的申报表查询
登录APP授权:点击【个人中心】,选择【企业办税权限】,可新增办税人员。
是否个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就不用再报给扣缴单位?
目前,居民个人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渠道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自行在APP填报;
2.自行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填报;
3.自行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填报;
4.提交给扣缴单位在扣缴客户端软件填报。
通过前三个任一渠道成功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填报时指定由某扣缴单位申报的,该扣缴单位可在您提交的第三天后通过扣缴客户端的“下载更新”功能下载到您所填报的信息,您无需再向扣缴单位另行填报
如果在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某公司不是自己曾经任职受雇的单位或早已离职的,该如何处理?
只要该公司给您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该公司就会出现在您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是您曾经任职的单位,您可在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曾经任职”方式,反馈给该单位扣缴客户端,单位办税员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把人员信息修改成离职状态即可。
2.如果是您从未任职的单位冒用的,您可在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从未任职”方式,把情况反馈给该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后续核查后的相关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主页的消息提醒反馈给您,敬请留意。
v1.9.3版本更新内容
1.新增“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公告”宣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