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一次,走在大街上,看见到处乱飞的垃圾、零食包装袋等。突然,一把扫把从我眼前掠过。它掠过的同时,乱飞的垃圾、零食包装袋等也一并被带走了。但伴随而来的却是一阵恶臭,我赶紧用手捂住了鼻子,手里的薯片也一不小心掉到了地上,全都掉出来了,赤裸裸地躺在大街上,我生气地埋怨:“都怪你,害我零食没了!哼!”我一甩头发,气呼呼地走了。猛一回头,看见他快速捡起地上几片残余的薯片,吹掉上面也许并不存在的灰尘,竟美滋滋地啃了起来。得到一点点好处就这么开心,这更加深了我对他的厌恶,脚步也加快了许多。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是:讨人厌、喜欢占人便宜的络腮胡大叔!
第二次遇见他,是在不远后的两个礼拜。那时我回学校拿书,匆匆忙忙只知道埋头快跑。“砰”的一下就和他撞上了,手一滑,书掉进了泥坑里。最重要的是那可是对我来说最重要的学术资料呀!他竟给我弄泥坑里去了!虽然当时是我没看清路,但人一急就会失去理智,我冲他大声嚷嚷,脸都憋红了。
他连声说对不起,还说他一定会照价赔偿给我的。几天过去了,我差不多快要忘了这件事,他又出现了,一放学,就见到了他。“你来干吗?”我没好气地说。
“真是太好了!能等到你!”他露出洁白的牙齿对我微笑,他那双粗糙的黝黑的手中正是那天掉进泥坑里的学习资料。
全新的!我受宠若惊地接过了它们,泪水早已控制不住。这种学术资料在这儿是买不到的,得要跨市。他花了他生命中微不足道的几天,为我上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课。
橘黄色的衣服和用竹子编成的扫把是他的标志,仅靠一双手、一把扫把和一双腿创造出了奇迹。以后每每在大街上遇见他,我都会热情地向他打招呼,报以一天中最灿烂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