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东方职业学院的前身是长春东方大学,1992年由吉林省老教授协会倡导建校、原吉林省教育委员会批准。吉林省老教授协会,荟萃了中央设置在长春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以及吉林省内多方面的知名教授和学者,其中一批长期坚持在教学、科研、医疗第一线的老教授,组成了长春东方大学的专职教师队伍;吉林省老教授协会会长担任学校校长。
2000年6月,吉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审定为具有颁发国家大学专科学历文凭资格、参加国家计划统一高考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定名“长春东方职业学院”。设有文、理、工、医、法、艺术等25个专业。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在学校设立眼视光学、机械制造、汽车修理、数控加工等方面技术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注重国际交流,与日本、加拿大、英国、美国、德国、泰国、乌克兰等国家的多所学校建立了校际关系。在校生1157人,来自全国的16个省市和自治区。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设有“创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奖一次,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