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施公开。各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按照既定公开方案的要求,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各支部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
3、收集反馈。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各支部需将党务公开有关文件、公开原始资料及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二)党务公开的方式。
各支部应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原则,既要通过会议、文件、简报、公开栏、报刊、广播等传统方式进行公开,又要通过网络、电子显示屏、电视、手机等现代信息方式进行公示。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内事务听证咨询等制度,探索建立党务工作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事务,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
(三)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具体分为以下四种:
1、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的时间一般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 日)。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发展党员、案件查处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制度建设。
(一)宣传教育制度。把宣传教育贯穿党务公开的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宣传党章赋予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和义务,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务公开取得的成效、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各支部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院党总支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院党总支批准,报区卫生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各支部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各党支部应书面提出理由,报党总支审定,并将党总支的意见向申请人反馈。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报区卫生局党委备案。
(四)监督检查制度。党总支加强对各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支部可结合实际,采取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形式,加强对各支部及党总支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要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并为其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五)联系点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领导重视,工作基础好,示范作用强”的标准在医院建立一批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采取编发简报、召开座谈会、参观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各联系点的指导,及时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各联系点要加强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探索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联系点研究问题、探索规律、总结做法、积累经验的作用。加强对联系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各支部党务公开工作。
(六)考核评价制度。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医院党总支及各支部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定期评议活动,及时公布评议结果,注重评议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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