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类型数量不断增多,活动领域日益扩大,社会影响持续提高。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经济体制、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影响。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在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仅有助于首都的稳定与发展,也对全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因此,如何更好地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社会组织,成为一项重大而现实的课题。
一、市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和主要作用
(一)社会组织稳步发展。近年来,市的社会组织发展迅速,目前,全市共登记社会组织7066个,其中社会团体320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724个,基金会134个;社会组织总资产达321.31亿元,净资产264.12亿元,年度总收入133.71亿元,总支出112.10亿元,从业人员11.6万人,社会团体会员1458万个,年度开展社会公益活动7.7万次,受益人达2055万人次,公益活动支出10.4亿元。社会组织遍布全市城乡,涉及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功能较强的社会组织体系。社会组织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社会影响不断扩大,社会形象不断提升,在首都经济社会建设中逐渐显现出主体作用。
(二)社会组织作用突出。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在促进首都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一,为有效应对金融危机,2009年社会组织开展了60项活动,投入资金1.37亿元。市级汽车、服装等行业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加强合作,采用抱团取暖的方式,组建应对危机服务平台,制定了出口企业扶持长效机制。
第二,在抗震救灾和抵御西南旱灾中,社会组织积极筹措资金,共向灾区捐赠款物7.6亿元,参与志愿服务达1116人次,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三,奥运会举办期间,社会组织提供了场馆设施建设、人员培训、志愿者服务;在国庆60周年活动中,社会组织承担了20万件庆典服装制作、和平鸽放飞、游行彩车驾驶员培训、10万参训学生应急救护等工作,有32个社会组织4563人直接参加天安门广场庆典活动,230多个社区社会组织参与了社区巡逻、治安维护工作,展现了社会组织的能力和风采。
第四,在支持三农方面,市级涉农社会组织开展了社团支农“春风行动”,400多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农民会员受益,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在服务社会方面,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民生服务,发挥社会公益特性,受益群众近230万人次,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市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特点
1986年我市在全国率先恢复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具有首都特色的社会组织管理模式,呈现出落实双重管理体制、严把登记审批关口、个别领域试点突破的特点。
(一)落实双重管理体制。双重管理体制是目前我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征。市自恢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以来,一直致力于将这一管理制度予以有效落实。主要做法包括:
一是对业务主管单位进行适当调整,在原来由市委、市政府部委办等综合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基础上,将各职能局也纳入业务主管单位的范畴。同时,将原本各部委办承担的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向各职能局转移,改变了原来主管单位不直接参与管理的现象,使社会组织与业务主管单位之间的工作领域更为贴近,为业务主管单位真正落实职责创造了条件。
二是倡导“三个一”的管理模式,推动业务主管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所谓“三个一”模式,即各业务主管单位都确定一名主管领导、一个分管部门和一名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所辖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目前约一半以上的业务主管部门采取了这一管理模式,设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三是加强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发挥双重管理体制的优势和效能。
(二)严把登记审批关口。一直以来,市都将严把登记审批关作为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努力做到“五个严审”,即严格审查社会组织的政治方向;严格审查其业务范围的非营利性;严格审查登记及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严格审查章程的合法性;严格审查社会组织内部人员的社会表现,从而使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都具备正确的发展方向和明确的活动宗旨,尽可能杜绝非法组织合法化的企图[1]。
(三)个别领域试点突破。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市在个别领域试点突破原有的双重管理体制,成效较为显著的是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的实行。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规则》,利用96156工作平台,实现备案工作的计算机管理,充分发挥区、街道、居委会三级组织在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备案工作管理体系。目前,已有1700多个社区社会组织进行了备案登记。同时,从2001年开始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试点的《中关村科技园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将原本分散的业务主管单位统一归口至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在这一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民政部门直接登记、民主管理、购买服务、财政支持、配置社工岗位、建立孵化基地、政策制度配套、涉外活动管理等多项改革创新的措施,形成了引领全市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工作思路。
三、市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积极面对新情况,勇于解决新问题,坚持改革发展,在实践中大胆探索,不断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首都特质的社会组织建设管理之路,促进了首都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迈入新阶段。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目标之后,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成为重要工作领域。近年来,首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健全组织、提升能力、培育扶持、规范管理、发挥作用”的基本思路逐渐清晰,管理服务体制逐渐完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社会组织蓬勃发展,作用发挥日益显著。
1、加强统一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工作,把构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体系纳入社会建设的总体布局。2002年11月成立了市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发展办公室(简称“市中介办”),积极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公益性组织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2006年8月印发《关于促进市行业协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党的十七大之后,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成立了“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社会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了《市加强社会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全市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有力推动了全市社会建设工作进一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