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入汛以来,我市雨水充沛,林区及其周边草木生长茂盛,可燃物急剧增加,给森林防火带来了更大工作难度。当前即将进入新一轮防火期,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区周边可燃物,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林缘防火隔离带开设和林区周边坟头可燃物清理工作。
一、开设林缘防火隔离带
实践证明,开设山下林缘防火隔离带是阻隔林外用火进山入林、防控森林火灾发生的有效措施。全市所有生态公益林必须全部在林缘地带开设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开设要以林缘环山路、自然障碍物等为依托,开设宽度不得低于20米,隔离带内荒草等各种可燃物必须全部清理干净。防火隔离带开设可采取割除、烧除可燃物的方式进行,也可采取割除与烧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草高草密及重点火险区域,要将杂草先行割除后,再划成若干片段烧除。
二、清理林区周边坟头可燃物
坟头墓地历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高危区,据统计,因上坟烧纸引发的林火占到了林火总起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对坟头墓地周围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根除火患产生的物质基础,可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这次坟头墓地可燃物清理,主要是指林内所有坟头及林缘500米以内的坟头,清理面积要以坟头为圆心划圆、半径最小米,特殊情况下,要最大限度地扩大清理范围,直至消除火灾隐患。林内坟头墓地可燃物清理必须采取割除方式,严禁点火烧除;林缘区域坟头墓地可燃物清理可采取割除与烧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林缘防火隔离带开设和林区周边坟头墓地可燃物清理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组织、统一规划,规划方案必须要对防火隔离带开设、坟头墓地可燃物清理的时间、地点、标准、责任人、防范措施等做出具体详细安排,并以政府文件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付诸实施,方案未经审核擅自实施的,一律视为违章用火。以烧除方式开设防火隔离带和清理坟头墓地可燃物的,要严防火势失控,切实做到“五不烧”:不规划不批准不烧,乡镇领导不在场不烧,三级风以上天气和午后15时后不烧,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烧,扑火队员不在现场不烧。坚决做到不跑火,不引发次生灾害。各乡镇街道、各国有林场及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2011年12月底前完成。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工领导要盯靠现场,安排专人具体做好此项工作。以后凡因山下林缘防火隔离带未开设或未按标准开设、坟头墓地杂草未清理或清理不彻底而引发森林火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