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各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们农经中心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着力落实年初工作意见,现将这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稳定中求推进
上半年,农经管理中心所负责的农村财务、土地合同管理与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负担、农经统计等各项主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任务指标已达到了预期目标。
(一)进一步加强了农村财务监管。
一是认真开展阳光农廉公开监管服务体系建设。我们通过与市农廉办共同努力、密切配合,投资1800万元,在全市13个县(市、区)、153个乡(镇)建立了阳光农廉服务中心(大厅),同时建立了“农廉公开监管和农经信息网”,初步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联网的农廉公开监管和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网络体系,实现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管全覆盖。二是完善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全市153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电子触摸屏等硬件设施及会计委托代理软件,全市3186个村实现了会计委托代理。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妥善解决农村财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针对全市审计进展不平衡、个别县审计工作不力的问题,指导全市第六轮的第一年普审工作,并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直接督办查处了4起农村财务案件,全部查处解决。
(二)健全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上半年,全市紧紧围绕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土地承包工作调研两条主线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的建立。截止6月底,全市已建立13个县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大厅,153个乡级农村经济综合服务大厅(土地流转交易大厅),推动和规范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二是完成了省局布置的6项调研任务。从2月份开始,按照省局布署,组织全市13个县(市、区)相继开展了农村机动地、农村土地管理机构、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等六项调查统计工作,并写出详实的调查报告;三是完善了农村土地配套制度。与工商局联合下发了《运城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四是受理处理了9起信访案件。市农经中心共受理处理农村土地承包案件9起,其中市电台“监督热线”转来案件6起,省局批转案件3起,全部得到查处处理。
(三)规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一是全面启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村)全覆盖工程。通过下发运农经发[]2号文件安排部署了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通过季报、督察通报来求实完成情况。截止3月底,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3158个,其中:种植业1708个、林业60个、畜牧业1088个、渔业22个、服务业180个、其他100个。入社成员83853户(其中工商部门注册登记26539户),覆盖1872个行政村。上半年全市新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95个,已完成全年任务400个的73.8%,新增合作社数在全省排名第一,完成任务率在全省排名第三;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为合作社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与工商局联合下发有关合作社变更、设立联合社、设立资金互助社、土地所有权作价出资方面的4个文件;三是积极培育、选拔典型示范社。各县(市、区)按照“双百”(即注册年限超过一年、注册资金超过100万元、注册成员超过100户)要求,培育并选报10-15个优秀合作社,目前已上报152个示范社材料;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合作社发颁布三周年,各县市区、各乡镇经管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宣传。
(四)推动了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试点。
一是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今年新增了芮城、垣曲两个试点县。二是制定了“**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据”的规范使用制度,并完成了首批5000本收据的免费发放工作。三是对试点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考核事项进行了安排,确保考核工作如期、有效开展。
(五)下达了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任务。
一是给各县(市、区)下发了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考核任务,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比上年增长9%,农村占20%低收入者人均纯收入力争比上年增长10%。二是扎实开展了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季报统计工作,为做好农经统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