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村展开,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障农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县爱卫会的有关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开展创建卫生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农村开展创建卫生村活动是贯彻党的农村卫生工作方针的具体行动,是将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推向农村的需要,是我国“亿万农民健康教育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在农村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可以动员、引导农民向不良生活习惯做斗争,克服各种卫生陋习和不良行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进一步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造居住环境活动的开展,提高农村群众的健康素质和健康水平。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开展创建卫生村活动旨在通过扎实的创建活动,使群众在亲身参与创建活动的过程中,在认识上有提高,行为上有改进,面貌上有变化,收获上有实惠.决不搞形式上的花架子,数量上的凑对子.各村要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协调,严格检查指导,务求取得实效。
三、坚持标准,加强指导。
各村要对各自的卫生创建活动加强指导,严格标准,全面调动各组、各农户参与卫生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对基础条件好、极性高的组、户,于8月份前报镇爱卫办,镇爱卫办将于11月开展对各村卫生村创建活动开展验收,合格的将上报县爱卫办审批并命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