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加强研究,优化效果。进一步加强对省、市媒体的一些社会市民类、新闻谈话和评述类等节目的跟踪研究,注重挖掘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具有故事性、新闻性、受群众和社会关注的典型事件或案例,通过法援热线、调解工作室、今日说法等形象化、新闻化的小栏目、子栏目等形式,穿插于电视、报刊现有的新闻栏目中,提升宣传品位,优化宣传效果。
12、坚持定期谋划和专项策划制度。紧密围绕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年度规划,季度计划和重点专项策划,按照新闻规律、运用新闻语言,提高宣传的及时性、生动性、有效性。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司法行政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策划组织一系列有较强影响力的专题报道。
四、把握工作环节,完善运行机制
13、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门经费,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各区县局要加强
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并根据各自的条件,在报刊、电视等大众宣传媒体上开办专版和专栏。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奖励力度。
14、加强统一协调,实行归口管理。进一步严格新闻宣传纪律,把好审查关,重大新闻事项要及时向市局新闻主管部门申报,统一对外发布。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危机应对机制,积极地引导舆论。
对有价值的报道线索、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要紧紧跟踪、挖掘,采写稿件,并及时反馈给市局新闻主管部门。
15、开展定期通报,实行新闻奖励。继续实施新闻宣传稿件统计通报,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区县局要及时将季度新闻宣传工作情况和新闻线索报市局新闻主管部门,每半年对全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情况作一次通报。年底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好新闻评比活动,并对司法行政系统好新闻、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通讯员)进行表彰奖励。
16、加强联络员队伍建设。各区县局、直属单位要明确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落实新闻宣传工作的专门人员,把热爱新闻宣传工作,有责任心,并且有较强能力的同志选拔到新闻宣传工作岗位上来,明确相应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工作目标,做好新闻宣传线索、统计及其他工作事项的上报下传工作。年内举办1期新闻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