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水平与社会进步指数
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现在人们已逐渐摒弃仅以经济发展为依据的观点。早在70年代,经济与社会必须协调发展就已为有识之士认识和提倡。
美国宾州大学社会学教授埃思蒂斯1983年采用定量评价分析法,以社会进步指数的总积分,将世界124个国家和地区排列名次,以表示其整体的社会发展水平状况,受到了世人的关注。
埃思蒂斯选取了36个社会和经济指数,作为定量分析的依据。然后,从联合国与有关国家的统计年鉴中,抽取教育、健康状况、妇女地位、国防、经济、人口、地理(包括可耕地面积、自然灾害发生率、灾害导致死亡人数)、政治参与、文化多元化、社会福利等10个方面的统计数字,并到有关国家和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对上述各个指标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处理,按通用的计分方法排出最终名次。这项研究成果载于美国出版的《社会发展趋势》一书中。
表4-2 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社会进步指数排列
当然,该研究中所选取的指标是否得当,计分是否合乎客观实际,以及最终排出的名次能否反映出世界各国各地区社会发展的真实水平与社会整体进步状况,我们尚且不说,但是,他的研究内容和所反映的大体趋势是可信的,对我们了解各国各地区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是有益的。
中国的社会发展水平名次排在第77位,社会进步指数的总积分仅有74.4分(世界最高分的丹麦为207分,124个国家与地区的平均分为100分;见表4-2)。在我国的74.4分中,得分最高的有四项,它们也与世界的最高分相距甚远。其中:教育——中国12.1分,世界最高分25分;经济——中国15.7分,世界最高分27.8分;健康状况——中国14.2分,世界最高分24分;文化——中国15.8分,世界最高分24分;文化多元化——中国15.8分,世界最高分20.2分。至于人口——中国负1.3分,世界最高分22分;地理——中国负3.3分,世界最高分为23分。
在当代,论及社会进步总是要求人们以人为中心和从整体人去认识社会大系统诸因素的地位、作用、相互关系及规划其发展方向、速度与模式。社会发展水平正是社会整体进步状况的标志与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