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国的城市规模分布
一、我国城市位序-规模法则的验证
贝里1961年的研究已经把中国列入对数正态分布类型。严重敏、宁越敏(1980)和许学强(1982,1993)先后用全国城市的详细人口资料,进行了位序-规模法则的检验。他们的不同视角在于前者以第一大城市上海为基准,以斜率指数等于1的理想模式考察了我国1952和1978年10万人以上的城市规模分布的变化,后者则不以第一大城市的实际规模作为截距,而是跟踪了1953、1963、1973、1978、1990年我国前100位城市的位序-规模分布状况,并预测了2000年的状况。许学强得到的结果如下:
王法辉(1989)和陈勇等(1993)后来用位序-规模分布和帕雷托分布检验过我国历年的城市规模分布状况。
帕雷托分布的形式是:
N为城市人口大于(门槛城市人口数,例如20 000)的累积城市数, P为城市人口规模,两边取对数:
1gN=lga-b1gP
其形式与位序-规模分布非常相似,只是在分析中把横坐标和纵坐标对调了一下,斜率b是位序-规模分布斜率q的倒数。这两种模型在实质上是一样的。
以上这些统计分析适合于一定时段内城市规模分布的趋势性概括,可以得到几点共识:①我国的城市规模分布无疑属于相对均衡的分布类型。这是和我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悠久的城市发展历史,发育了数量庞大的城市,国家城市体系由明显的大区级、省区级和地方级的地域子系统共同组成分不开的。在这样的条件下,不可能形成很高的首位度。②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城市规模分布的总趋势是日益均衡,但各时期的波动很大,主要反映我国政治经济政策和经济过程的不连续性,城市人口增长速度上下起伏较大。其表现就是在双对数坐标图上,位序-规模分布的斜率趋于减小,帕雷托分布的斜率趋于增大,但中间过程的波动都较大。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位序大城市人口增长加快,首位度指数有所回升。④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国高位序城市,特别是最大城市的实际规模比它们的理论规模小得多,从国家城市体系的背景上看,它们还有着可观的发展前景。
二、我国城市规模等级结构的变化
规模等级结构的分析比统计分析要直观具体一些。表7-1用若干典型年份表示了我国城市规模等级结构的变动。从中可以看出在60年代以前,我国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无论在城市数量和城市人口中的比重都是上升趋势,在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得到加强,中小城市的比重在下降。在60年代和70年代情况相反,因这一时期国家投资重点放到中西部,搞“三线”建设,大量城市人口、特别是大城市人口“下放”农村,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在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受到削弱。“文革”动乱使新设市镇的建制工作处于停顿状态,有些小城市在晋升为中等城市的同时,没有新的小城市递补,因此相对而言,中等城市增长最明显,小城市没有得到发展。整个来说,这是一个城市发展停滞、萧条的阶段。进入80年代,改革开放使城市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除了经济高速发展的原因以外,在行政体制上大量的县改市、乡改镇。10年间,新设市244个,使小城市的个数和人口数在全国城市规模等级结构中的比重大幅度提高。另一方面原有的特大城市人口增长速度回升,又有一批大城市进入了特大城市,所以特大城市规模的人口比重也有明显上升。城市规模结构上形成了“两头升,中间降”的马鞍形格局。形成这种格局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体制上的变化,二是政治稳定、经济繁荣与城市增长的互动作用在增强。
表7-1我国城市规模等级结构的变动
续表
表7-2 1978—1990 年我国城市规模等级演变矩阵
三、我国城市规模分布的省际差异
我国的城市规模分布属于均衡的位序-规模分布,并不等于说我国内部各省区也都是这种类型。比较它们的区域差异,寻找导致这种差异产生的原因和演变的规律性,有助于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区域政策。
首先需要找到一种各省区间描述城市规模分布的可比的方法。首位度指数太简单,位序- 规模模式则由于回归拟合程度的不同,不具有可比性。我们尝试用下列三个指标来描述各省区的特点。
(1)省区内第一大城市的规模(P),反映省区城市规模等级体系的层次高低。
(2)省区内最大城市占省区城镇人口的比重(R),反映城市人口在第一大城市的集中程度,简称首位比。
(3)城市规模等级体系不平衡指数(S)。反映各规模等级城市分布的均衡程度,不平衡指数采用罗伦兹曲线中计算集中指数的公式求得:
此处n=17,即把当时全国的3000多个市镇的规模按一定规则细分成17个等级,最高等级大于500万,最低等级小于5000人。各规模等级按占城市人口的比重从大到小排序后,第i级的累计百分比。如果城市人口平均分布在17个等级中,则S=0,如果分配极不平衡,集中在一个规模等级,则S=1。
把1980年26个省区(京、津两市与河北合一,上海和江苏合一,当时海南尚未建省)的三项指标值落到坐标图上,采用多元统计的逐步判别法,得到最佳的分类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