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7月20日,毛泽东看到华东防汛总指挥部关于淮河流域灾情的报告,当即批示:“除目前防救外,须考虑根治办法,现在开始准备,秋起即组织大规模导淮工程,期以一年完成导淮,免去明年水患。” 1950年8月5日,毛泽东在一份有关淮河治水的电报上批示:“请令水利部限日作出导淮计划,送我一阅。此计划八月份务必做好,由政务院通过,秋初即开始动工。”这是毛泽东对淮河的第二次批示。 1950年8月31日,毛泽东批示:“导淮必须苏、皖、豫三省同时动手,三省党委工作计划,均须以此为中心,并早日告诉他们。”这是毛泽东对淮河的第三次批示。从内容看,可能是在审阅水利部“导淮计划”时所作的指示。 1950年9月21日,毛泽东最后一次有关淮河的批示:“现已九月底,治淮开工期不宜久延,请督促早日勘测,早日做好计划,早日开工。” 周恩来亲自部署召开政务院第一次治淮会议后,于1950年10月4日正式发布了《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明确“蓄泄兼筹”的治淮方略。 新中国内外交困,百废待举。毛泽东两个月中4次就淮河治理进行批示,批示之细微,安排之急迫,可见其关切程度。 1951年,毛泽东题词:“一定要把淮河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