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区,是我国生态条件最为脆弱,植被受到极度破坏,恢复与建设任务最为艰巨的地区。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优惠和倾斜政策,启动了多项建设工程,对该地区生态环境的恢复与重建所采取的力度是空前的。北京林业大学教授翟明普通过近2年对西北地区的考察后,提出了自己关于西北地区植被建设的一些看法。
一是统一规划与协调一致的原则。翟明普指出,生态环境建设的项目各自独立,主管部门不同。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只要求达到该项目的标准,不大考虑区域总体规划和相关经济的发展,难以做到资源的优化配置。他认为,必须有长期的、统一的和权威性的规划,把各项事业纳入系统工程进行统一调控和管理。
二是人工建设与天然恢复相结合,以天然恢复为主的原则。翟明普说,以目前条件,完全用人工措施治理数十万平方公里的荒漠化土地,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在许多地方采取封禁措施,依靠天然恢复就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天然恢复起来的植被是更合理的和更稳定的。他同时强调人工建设有时也是必要的。对于缺乏种子来源的地区,采取人为措施,包括采取人工和天然相结合的方法。“飞机播种”作为大面积植被建设的人工模拟自然下种的方法,是值得提倡的。
三是保护开发利用相结合,以保护为主的原则。植被恢复与建设,要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翟明普说,首先应该是保护,保护是发展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开发和利用不能长久,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植被受到如此破坏的西北地区,尤其是要突出保护的意义和作用。他告诉记者,并不是没有人为干预就是保护,保护并不是被动的。保护应是基于资源合理利用基础上以保护为主要手段的科学经营体系。还应进行以减少病虫害为主要目的的卫生伐,以及促进林木生长为主要目的的多种抚育采伐等抚育方式。
四是充分利用种质资源,以乡土种为主的原则。翟明普强调,植被恢复和建设,应尽可能增加物种的多样性,以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必须高度警觉引进外来种可能出现的生态入侵,对外来种的风险要进行科学评价。对于大范围的植被恢复来说,应树立以选用乡土树种为主的原则。乡土树种对于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有高度适应性,容易形成稳定的群落。例如,六盘山等林区的华山松,子午岭林区的柴松,以及分布范围广泛的桦树、臭椿、锦鸡儿、酸枣、荆条、卫矛、胡枝子等,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开发应用。另外,在造林整地和抚育中应尽可能地保留天然植被中的乡土树种。
五是合理利用水资源,建设以免灌植被为主的原则。合理利用水资源,是生态环境建设的关键。塔里木河、黑河等内陆河因上游过量开发土地和占用资源,造成下游的干涸和植被退化与死亡。在许多地方以大量抽取地下水进行灌溉为代价建设人工植被,尤其是种植高密度高耗水的树种,追求短期内的轰轰烈烈场面,而没有考虑到大量开采地下水导致的地下水位下降,从而造成更大面积的植被退化和生态恶化。翟明普认为,应该把地下水和地表水一样进行统一调派,合理利用。地下水的开采要谨慎。在干旱半干旱地区的植被建设,大多数地区只是在造林初期为保证成活率进行必要的灌溉,造林成活后尽可能不进行灌水。这些地区的植被恢复应立足于建立免灌溉植被系统的原则。
六是建设多类型植被,以地带性植被为主的原则。翟明普说,以往在森林草原区、草原区甚至于荒漠草原区大面积营造乔木林,形成小老树的结果是必然的。在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的森林草原区,有些沙地的地下水补给对于植被的正常生长是有效的,但是在这样的地方营造大面积的杨树等阔叶树种人工林,势必造成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形成小老树,导致林分的过早衰退与死亡。这些小老树下无灌草覆盖,防护效益极其有限。在这些地区,完全可以用灌草复合等模式,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在森林草原区、草原区和荒漠草原区,除了零散分布的中高山地(如天山、阿尔泰山、祁连山、六盘山、子午岭等)外,植被的建设应遵循地带性植被为主的原则。
七是乔、灌、草相结合,以灌草为主的原则。在干旱半干旱地区的植被建设,无论是从群落的适应性考虑,还是从防护效益考虑,应加大灌木和草本植物的比重。越是恶劣的条件,越应加大灌木和草本的比例。要明确灌木也是森林的概念,要根据不同条件建立乔、灌、草多物种的复合模式。多层次、多物种的复合结构是这个地区植被恢复与建设的必由之路。
八是多种繁殖方法并重,以种子繁育和天然“克隆”为主的原则。翟明普指出,尽管植被建设的方法有直播造林(含飞机播种造林)、植苗造林和扦插造林等多种多样,但是,不同方法建立起来的植被结构与功能差别很大。种子繁殖的个体比营养繁殖的个体寿命长,因而具有相对比较高的稳定性。尤其是选择具有种子天然更新能力的树种。在西北地区,还有一些在自然条件下具有营养繁殖过程的植物(有人称为“克隆”植物),例如沙鞭、羊柴等沙生植物,它们能够在定居地迅速地扩展。所以,西北地区植被恢复与建设的物种应尽可能选择在天然状态下具有种子更新能力或营养繁殖能力的树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