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有两本书提到过可持续发展的思想。1972年,英国一些科学家在回顾世界经济增长和污染数据的基础上,发表了题为《生存的蓝图》的报告,并提出了稳定的社会这一概念。稳定的社会在给予它的成员以最佳满足的同时,也能使所有的意图和目的被无限期地持续。他们的结论是:生活的工业方式是不能持续的,只有实施政治和经济变革,灾难才可以避免。同年,罗马俱乐部的米都斯等人发表关于世界趋势的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对人口和资本的快速增长模式提出警告,并且提出:衰退并不是不可避免的,例如建立起生态和经济的稳定状态,设计出达到全球平衡的状态,使地球上每个人的基本物质需求都能得到满足。
1980年,由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共同发表的《世界自然保护战略:为了可持续发展的生存资源保护》,一改以往将保护与发展对立起来和就保护论保护的做法,提出要把保护和发展很好地结合起来,认为在发展经济、满足人类需要和改善人类生活质量的同时,要合理利用生物圈,使之既要满足当代人最大、最持久的利益,又要保持其潜力以满足后代的需求。这一思想为可持续发展概念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1983年,为了探索如何解决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联合国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由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领导。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我们共同的未来》长篇报告,开始将可持续发展概念提上国际议程,并强调它对发展中国家环境问题的适用性,从而使这个概念在全世界得到认可和普及。